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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回尼姆众人下船以后,进入鹿米国最边缘的城市尼姆。
尼姆是一个小城市。鹿米国也没有大城市,他的国土面积,还不及楚国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人口也不多,中西部主要以打渔为生,鹿米国南部,是广褒的平原,主要种植水稻,小麦。
尼姆虽然人口不多,却很热闹,世界各地的商人途径尼姆的时候,都会停留几天,给这个边陲小镇,带来空前的繁荣。
费娇娇很久没有呼到这样清新的空气了,上岸以后,马上那个做了一个深呼
,仰头看着蓝天,心中生出无限
慨。
这是自由的味道,夹杂着鱼腥味的自由。
欧并没有带人出来,上岸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尼姆的人穿着的很怪异,炎热的天气。他们缺包裹的非常严实,无论男女,只出一双眼睛,人们想要分辨男女,就要看他们头上的装饰,男子头上,
着一
海鸟的羽
,女子的头上,则是五颜六
的珠子,大多是红
的珊瑚珠。
费娇娇颇兴趣,对慕容天枫说道:“二哥,我也想买一身他们那种衣服。”三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答应进城以后就给她买。
尼姆没有城墙,整座城市,杂无章,问了几个人,他们都不懂费娇娇他们说的话。
四个人尴尬的走在街上,希望能够遇到一个懂当地语言的人。
费娇娇仔细听着他们发音,一个音都听不懂,尼姆的语言,不同于他之前听过的任何一种语言。
好在,这个世界有一种无声的语言,是相通的,银子。
因为不知道成衣铺的标志,四个人看到店铺就进去,岂料,很多店铺止男人出入,四个人。无数次被人轰了出来。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成衣铺,只卖女装,四个人又被轰了出来。
慕容天枫一时头大,沉着脸问费娇娇是否必须要买一身那样的衣服穿,费娇娇忍住笑点头。
众人无奈的又走了一条街,终于看到了一家成衣铺,这次,四个人顺利的买到了衣服。
当四个人换上当地的衣服,互相看着对方的时候,终于忍不住笑了。
费娇娇挑了一身近似天蓝的袍子,不知道这是何种布料,看起来很厚,穿上才发觉,凉
透气,不沾身。
欧和慕容天枫都是挑的黑
,厐公子却挑了一件墨绿
的袍子。
费娇娇一扫之前的抑郁,只觉得神清气,天地万物在眼里,都是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