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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人生最重要的就是一个——起点!
英雄不怕出身低是说给已成名的英雄听的。
而我败就败在生来是个老二。
这一次,我洗心革面就当再世为人。从此以后,天下人提起我时,只会记得我是天下第一高人的继承人!
我面光鲜,霍然坐起。连夜收拾包裹,闯入江湖。
人常道鬼见愁独来独往,情执拗。我不以为意,理由?废话!他要是随随便便与人相处,当他徒弟还有什么光荣。就是因为他千里独行,一旦多了一个我,才能惹眼出位。嘿嘿,我
笑连连
有成竹。须知这世间每个人生来便自有一擅长之处,有人天生貌美,有人耳聪目明。而我!就天生擅长——路遇高人。
说起来真是惭愧,自我七八岁起,每每遇到之人,皆属龙章凤姿。也不知这老天爷他抱有什么目的,是为了让我自惭形秽呢,还是让我知难而退?
反正我随随便便走在街上,只要撞倒一人。嘿,定然非胄即贵。
我当下离家出走,游历江湖。一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旦闻得鬼见愁的消息,便随即赶往当地探查。
我听闻鬼见愁白衣白发,绝代风华,料想他一定是个神仙人物虚怀若谷。我扮成落难弱女,楚楚可怜,倒卧路边,卖身葬犬。
不足半,已有一打路人自愿将我营救回家,当然被我装进麻袋扔入后山打发。我专心致志,饰演苦主,只为等待目标人物。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姗姗来迟。
哗——此人生得难以形容,就算我那天下第一美人的姐姐到了他的面前,也会变成如来佛!
还好我对美人大业一早死心,不然定是口鲜血横死当场效仿周郎指天狂呼:既生瑜,何生亮?
是的,他就硬是能美成这样!
在我目瞪口呆之际,他长袖飘飘,悠然而过。视我如路旁野狗,我却还心悦诚服。
哗——暗恋、暗恋、我暗恋他!
英雄救美已然失败。那么,美救英雄又如何?
我扮成店家,隐身于市,等待鬼见愁每月前来一次的子,伺机在茶水中动手脚。
“小二。”美人扬手一招,我脚步虚浮险些栽倒。二、二个鬼!虽咬牙切齿诅咒这不幸的命运,但心怀鬼胎的我还得硬挤出一个谦逊的笑容,提着水壶卑微地上前弯。
“客官,您喝茶。”嘿嘿,只待他喝下这杯毒茶,浑身酸软之际,我一早雇好的氓地痞,便会群拥而起。到那时,我恢复真身,临危不惧,救他于水火边缘。他必然对我心生
,我们四目相会无须言语,干柴烈火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