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指證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法醫的報告很明確,這個名叫張賓的死者腦部受到致命創傷,傷口和地板上的斧子絕對相符。據法醫推斷,發現死者的時候估計他至少死了十七個小時左右,也就是説,死者應該是前一天晚上七點到十一點之間死去的。

審訊室內,照海把報告扔給馬致遠。但他似乎看也沒有看,只是用那種鄙夷不屑的表情看着照海。

“週六晚上你去見了死者,是嗎?”

“對。我收到他給我的短信,説要我幫忙,所以我去了,但我是看在他認識我前妹夫的面子上。”

“短信還在嗎?”

“不,過後我就刪了,我沒有保存短信的習慣。”

“你見了死者,你們都説了什麼?”

“死者提到他認識我已死去的妹夫,抱怨自己運氣不好,自己的商店被炸了,所以他要求我幫助他一些錢,而且和其他人沒什麼兩樣,他發誓説後會歸還這筆錢。”

“他有沒有告訴你,魯安平還活着,就是你的前妹夫。”馬致遠出微笑:“當然沒有。”

“可是女服務員聽到的不是這樣。”

“人在偷聽的時候,通常只會聽到談話的一部分,然後再利用豐富的想象力補充漏掉的細節,所以常會誤解整個內容。”一旁的女服務員氣得跳起來大叫説:“我聽得很清楚。他明確地説魯安平可能還好好地活在某一個地方,並且説如果要讓他保守秘密的話就得拿出錢來~~~”

“他説自己就是魯安平嗎?”照海打斷她問。

女服務員搖搖頭説:“那倒沒有。我沒有聽到這樣的話,或者我沒有聽清楚。”

“那麼,馬致遠,你能不能告訴我,週六晚上你在什麼地方?”

“你們去查吧!”

“馬致遠!”照海在桌子上一拍,“你這樣説話很愚蠢,非常不理智。”

“我為什麼要告訴你我當時在哪裏,在做什麼?既然你們打算控告我殺了人,那你們有的是時間去查,最好找出證據來。”

“如果你繼續用這種態度説話,那麼你被起訴的時間一定會提前。你認得這東西嗎?”馬致遠的身子前傾,從照海手中將那個打火機接過來,臉上顯出惑的表情。隨後他又遞回去,緩緩説:“沒錯,打火機是我的。”

“你最後一次帶着它是什麼時候?”

“我把它丟了,是在~~~”他的話停在那裏。

下一页
【晨曦透过云层洒下温柔的光】
【照亮了我心中的希望】
【远方的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
【它们低语着未曾说出的故事】

大家在追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