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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孟簡胡證崔元略子鉉鉉子沆元略弟元受元式元儒杜元穎崔弘禮李虞仲王質盧簡辭兄簡能弟弘正簡求簡能子知猷簡求子嗣業汝弼孟簡,字幾道,平昌人。天后時同州刺史詵之孫。工詩有名。擢進士第,登宏辭科,累官至倉部員外郎。户部侍郎王叔文竊政,簡為子司,多不附之;叔文惡之雖甚,亦不至擯斥。尋遷司封郎中。元和四年,超拜諫議大夫,知匭事。簡明於內典。六年,詔與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右補闕蕭俛等,同就醴泉佛寺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經》,簡最擅其理。
王承宗叛,詔以吐突承璀為招討使。簡抗疏論之,坐語訐,出為常州刺史。八年,就加金紫光祿大夫。簡始到郡,開古孟瀆,長四十一里,灌溉沃壤四千餘頃,為廉使舉其課績,是有就加之命。是歲,徵拜為給事中。九年,出為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東觀察使。承李遜抑遏士族、恣縱編户之後,及簡為政,一皆反之,而農估多受其弊,當時以為兩未可也。十二年,入為户部侍郎。十三年,代崔元略為御史中丞,仍兼户部侍郎。是歲,出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十四年,敕於谷城縣置羣牧,命曰“臨漢監”令簡充使。簡奏請均州鄖鄉縣鎮遏使趙潔充本縣令,台司奏有虧刑典,罰一月俸。是歲,改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十五年,穆宗即位,貶吉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初,簡在襄陽,以腹心吏陸翰知上都進奏,委以關通中貴。翰持簡陰事,漸不可制。簡怒,追至州,以土囊殺之,且滅口。翰子弟詣闕,進狀訴冤,且告簡贓狀。御史台按驗,獲簡賂吐突承璀錢
等共計七千餘貫匹,事狀明白,故再貶之。長慶元年大赦,量移睦州刺史。二年,移常州刺史。三年,入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其年十二月卒。
簡俊拔尚義。早歲
友先歿者,視其孤,每厚於周恤,議者以為有前輩風。然溺於浮圖之教,為儒曹所誚。
胡證,字啓中,河東人。父瑱,伯父玫,登進士第。證,貞元中繼登科,咸寧王渾瑊闢為河中從事。自殿中侍御史拜韶州刺史,以母年高不可適遠,改授太子舍人。襄陽節度使於頔請為掌書記,檢校祠部員外郎。
元和四年,由侍御史歷左司員外郎、長安縣令、户部郎中。田弘正以魏博內屬,請除副貳,乃兼御史中丞,充魏博節度副使,仍兼左庶子。入遷左諫議大夫。
九年,以項寇邊,以證有安邊才略,乃授單于都護、御史大夫、振武軍節度使。前任將帥非統馭之才,邊事曠廢,朝廷故特用證以鎮。十三年,徵為金吾大將軍,依前兼御史大夫。十四年,充京西、京北巡邊使,訪其利害以聞。
長慶元年,太和公主出降回紇,詔以本官檢校工部尚書充和親使。舊制,以使車出境,有行人私覿之禮,官不能給,召富家子納貲於使者而命之官。及證將行,首請釐革,儉受省費,以絕鬻官之門。行及漠南,虜騎繼至,狼心犬態,一千狀,
以戎服變革華服,又
以王姬疾驅徑路。證抗志不拔,守漢儀,黜夷法,竟不辱君命。使還,拜工部侍郎。
敬宗即位之初,檢校户部尚書,守京兆尹。數月,遷左散騎常侍。寶曆初,拜户部尚書、判度支,上表乞免,願效籓服。二年,檢校兵部尚書、廣州刺史,充嶺南節度使。太和二年,以疾上表求還京師。是歲十月卒於嶺南,時年七十一,廢朝一,贈左僕
。
廣州有海之利,貨貝狎至。證善蓄積,務華侈,厚自奉養,童奴數百,於京城修行裏起第,連亙閭巷。嶺表奇貨,道途不絕,京邑推為富家。證素與賈餗善,及李訓事敗,軍利其財,稱證子溵匿餗,乃破其家。一
之內,家財並盡。軍人執溵入左軍,仇士良命斬之以徇。時溵弟湘為太原從事,忽白晝見綠衣人無首,血
被地,入於室,湘惡之。翌
,溵兇問至,而湘獲免。
崔元略,博陵人。祖渾之。父儆,貞元中官至尚書左丞。元略舉進士,歷佐使府。元和八年,拜殿中侍御史。十二年,遷刑部郎中、知台雜事,擢拜御史中丞。元和十三年,以李夷簡自西川徵拜御史大夫,乃命元略留司東台。尋除京兆少尹,知府事,仍加金紫。數月,真拜京兆尹。明年,改左散騎常侍。
穆宗即位,命元略使項宣撫。辭疾不行,出為黔南觀察使、兼御史中丞。初,元略受命使
項,意宰臣以私憾排斥,頗出怨言。宰相崔植奏曰:“比以聖意切在安撫
項,乃差元略往使。受命之後,苦不樂行,言辭之間,頗乖去就。豈有身忝重恩,不思報效?苟非便己,即不肯行。須有薄懲,以肅在位,請出為黔中觀察使。”初,崔植任吏部郎中,元略任刑部郎中知雜。時中丞改京兆尹,物議以植有風憲之望。元略因入閣,妄稱植失儀,命御史彈之。時二人皆進擬為中丞,中旨果授元略,植深銜之。及植為相,元略以左散騎常侍使於
項;元略意植之見排,辭疾不行。被譴出。逾年,轉鄂州刺史、鄂嶽都團練觀察使。長慶四年,入為大理卿。
敬宗即位,復為京兆尹,尋兼御史大夫。以誤徵畿甸經赦免放緡錢萬七千貫,為侍御史蕭澈彈劾。有詔刑部郎中趙元亮、大理正元從質、侍御史温造充三司覆理。元略有中助,止於削兼大夫。初,元略有宰相望,及是事,望益減。
寶曆元年,遷户部侍郎。議者以元略版圖之拜,出於宣授。時諫官有疏,指言內常侍崔潭峻方有權寵,元略以諸父事之,故雖被彈劾,而遽遷顯要。元略亦上章自辨,且曰:“一昨府縣條疏,台司舉劾,孤立無黨,謗言益彰,不謂詔出宸衷,恩延望外。處南宮之重位,列左户之清班,豈臣庸虛,敢自幹冒。天心所擇,雖驚特進之恩;眾口相非,乃致因緣之説。”詔答之曰:“朕所命官,豈非公選?卿能稱職,奚恤人言!”然元略終不能逃父事潭峻之名。
寶曆二年四月,京兆府以元略前任尹為橋道使,造東渭橋時,被本典鄭位、判官鄭復虛長物價,抬估給用,不還人工價直,率斂工匠破用,計贓二萬一千七百九貫。敕雲:“元略不能檢下,有涉慢官,罰一月俸料。”時劉棲楚自為京兆尹,有覬覦相位之意。元賂方在次對,又多遊裴度門,棲楚恐礙己,以計摧之,乃按舉山陵時錢物以污之。
太和三年,轉户部尚書。四年,判度支。五年,檢校吏部尚書。出為東都留守、畿汝等防禦使。是歲,又遷滑州刺史、義成軍節度使。十二月卒,廢朝三,贈尚書左僕
。子鉉。
鉉,字台碩,登進士第。三辟諸侯府,荊南、西蜀掌書記。會昌初,入為左拾遺,再遷員外郎,知制誥,召入翰林,充學士。累遷户部侍郎承旨。會昌末,以本官同平章事。為同列李德裕所嫉,罷相,為陝虢觀察使、檢校刑部尚書。
宣宗即位,遷檢校兵部尚書、河中尹、博陵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户。大中三年,召拜御中大夫,尋加正議大夫、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累遷金紫光祿大夫,守左僕、門下侍郎、太清宮使、弘文館大學士、博陵縣開國公,食邑至二千户。七年,以館中學士崔彖、薛逢等撰《續會要》四十卷,獻之。九年,檢校司徒、揚州大都督長史,進封魏國公、淮南節度使。宣宗於太
亭賦詩宴餞,有“七載秉鈞調四序”之句,儒者榮之。
鹹通初,移鎮襄州。鹹通八年,徐州戍將龐勳自桂管擅還,道途剽掠。鉉時為荊南節度,聞徐州軍至湖南,盡率州兵,點募丁壯,分扼江、湘要害,盡擒之。徐寇聞之,逾嶺自江西、淮右北渡,朝議壯之。卒於江陵。
子沆、汀、潭、沂。
沆,登進士第,官至員外郎,知制誥,拜中書舍人。坐事貶循州司户。乾符初,復拜舍人,尋遷禮部侍郎,典貢舉。選名士十數人,多至卿相。乾符末,本官同平章事。遇京國盜據,從駕不及而卒。沂後官亦隆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