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四十一年,助楚擊晉。自晉文公之過無禮,故背晉助楚。四十三年,晉文公與秦穆公共圍鄭,討其助楚攻晉者,及文公過時之無禮也。初,鄭文公有三夫人,寵子五人,皆以罪蚤死。公怒,溉逐羣公子。子蘭奔晉,從晉文公圍鄭。時蘭事晉文公甚謹,愛幸之,乃私於晉,以求入鄭為太子。晉於是得叔詹為僇。鄭文公恐,不敢謂叔詹言。詹聞,言於鄭君曰:“臣謂君,君不聽臣,晉卒為患。然晉所以圍鄭,以詹,詹死而赦鄭國,詹之原也。”乃自殺。鄭人以詹屍與晉。晉文公曰:“必
一見鄭君,辱之而去。”鄭人患之,乃使人私於秦曰:“破鄭益晉,非秦之利也。”秦兵罷。晉文公
入蘭為太子,以告鄭。鄭大夫石癸曰:“吾聞姞姓乃后稷之元妃,其後當有興者。子蘭母,其後也。且夫人子盡已死,餘庶子無如蘭賢。今圍急,晉以為請,利孰大焉!”遂許晉,與盟,而卒立子蘭為太子,晉兵乃罷去。
四十五年,文公卒,子蘭立,是為繆公。
繆公元年,秦繆公使三將將兵
襲鄭,至滑,逢鄭賈人弦高詐以十二牛勞軍,故秦兵不至而還,晉敗之於崤。初,往年鄭文公之卒也,鄭司城繒賀以鄭情賣之,秦兵故來。三年,鄭發兵從晉伐秦,敗秦兵於汪。
往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一年,與宋華元伐鄭。華元殺羊食士,不與其御羊斟,怒以馳鄭,鄭囚華元。宋贖華元,元亦亡去。晉使趙穿以兵伐鄭。
二十二年,鄭繆公卒,子夷立,是為靈公。
靈公元年,楚獻黿於靈公。子家、子公將朝靈公,子公之食指動,謂子家曰:“佗
指動,必食異物。”及入,見靈公進黿羹,子公笑曰:“果然!”靈公問其笑故,具告靈公。靈公召之,獨弗予羹。子公怒,染其指,嘗之而出。公怒,
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夏,弒靈公。鄭人慾立靈公弟去疾,去疾讓曰:“必以賢,則去疾不肖;必以順,則公子堅長。”堅者,靈公庶弟,去疾之兄也。於是乃立子堅,是為襄公。
襄公立,將盡去繆氏。繆氏者,殺靈公、子公之族家也。去疾曰:“必去繆氏,我將去之。”乃止。皆以為大夫。
襄公元年,楚怒鄭受宋賂縱華元,伐鄭。鄭背楚,與晉親。五年,楚復伐鄭,晉來救之。六年,子家卒,國人復逐其族,以其弒靈公也。
七年,鄭與晉盟鄢陵。八年,楚莊王以鄭與晉盟,來伐,圍鄭三月,鄭以城降楚。楚王入自皇門,鄭襄公袒掔羊以
,曰:“孤不能事邊邑,使君王懷怒以及弊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君王遷之江南,及以賜諸侯,亦惟命是聽。若君王不忘厲、宣王,桓、武公,哀不忍絕其社稷,錫不
之地,使復得改事君王,孤之原也,然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惟命是聽。”莊王為卻三十里而後舍。楚羣臣曰:“自郢至此,士大夫亦久勞矣。今得國舍之,何如?”莊王曰:“所為伐,伐不服也。今已服,尚何求乎?”卒去。晉聞楚之伐鄭,發兵救鄭。其來持兩端,故遲,比至河,楚兵已去。晉將率或
渡,或
還,卒渡河。莊王聞,還擊晉。鄭反助楚,大破晉軍於河上。十年,晉來伐鄭,以其反晉而親楚也。
十一年,楚莊王伐宋,宋告急於晉。晉景公發兵救宋,伯宗諫晉君曰:“天方開楚,未可伐也。”乃求壯士得霍人解揚,字子虎,誆楚,令宋毋降。過鄭,鄭與楚親,乃執解揚而獻楚。楚王厚賜與約,使反其言,令宋趣降,三要乃許。於是楚登解揚樓車,令呼宋。遂負楚約而致其晉君命曰:“晉方悉國兵以救宋,宋雖急,慎毋降楚,晉兵今至矣!”楚莊王大怒,將殺之。解揚曰:“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受吾君命以出,有死無隕。”莊王曰:“若之許我,已而背之,其信安在?”解揚曰:“所以許王,
以成吾君命也。”將死,顧謂楚軍曰:“為人臣無忘盡忠得死者!”楚王諸弟皆諫王赦之,於是赦解揚使歸。晉爵之為上卿。
十八年,襄公卒,子悼公晞立。
悼公元年,鄦公惡鄭於楚,悼公使弟睔於楚自訟。訟不直,楚囚睔。於是鄭悼公來與晉平,遂親。睔私於楚子反,子反言歸睔於鄭。
二年,楚伐鄭,晉兵來救。是歲,悼公卒,立其弟睔,是為成公。
成公三年,楚共王曰“鄭成公孤有德焉”使人來與盟。成公私與盟。秋,成公朝晉,晉曰“鄭私平於楚”執之。使欒書伐鄭。四年,鄭患晉圍,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為君。其四月,晉聞鄭立君,乃歸成公。鄭人聞成公歸,亦殺君繻,
成公。晉兵去。
十年,背晉盟,盟於楚。晉厲公怒,發兵伐鄭。楚共王救鄭。晉楚戰鄢陵,楚兵敗,晉傷楚共王目,俱罷而去。十三年,晉悼公伐鄭,兵於洧上。鄭城守,晉亦去。
十四年,成公卒,子惲立。是為釐公。
釐公五年,鄭相子駟朝釐公,釐公不禮。子駟怒,使廚人藥殺釐公,赴諸侯曰“釐公暴病卒”立釐公子嘉,嘉時年五歲,是為簡公。
簡公元年,諸公子謀誅相子駟,子駟覺之,反盡誅諸公子。二年,晉伐鄭,鄭與盟,晉去。冬,又與楚盟。子駟畏誅,故兩親晉、楚。三年,相子駟
自立為君,公子子孔使尉止殺相子駟而代之。子孔又
自立。子產曰:“子駟為不可,誅之,今又效之,是亂無時息也。”於是子孔從之而相鄭簡公。
四年,晉怒鄭與楚盟,伐鄭,鄭與盟。楚共王救鄭,敗晉兵。簡公與晉平,楚又囚鄭使者。
十二年,簡公怒相子孔專國權,誅之,而以子產為卿。十九年,簡公如晉請衞君還,而封子產以六邑。子產讓,受其三邑。二十二年,吳使延陵季子於鄭,見子產如舊,謂子產曰:“鄭之執政者侈,難將至,政將及子。子為政,必以禮;不然,鄭將敗。”子產厚遇季子。二十三年,諸公子爭寵相殺,又
殺子產。公子或諫曰:“子產仁人,鄭所以存者子產也,勿殺!”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