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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我二十四歲了,迄今還沒有談過戀愛,但我有喜歡的女孩,不是一個——是很多。
哪怕在坐地鐵上班的時候我都可能會喜歡上一個女孩,只要她長得足夠好看。
好看是個很難解釋的詞,首先她的皮膚不能太黑,不能有太多瑕疵,然後她得長有一口漂亮的牙齒和飽滿的臉頰,笑起來讓人到愉快,最後她得要有漂亮的,讓人想要摸上去的頭髮。
我每天坐地鐵上班,下班,除此不再怎麼外出。
即便如此,在這所大城市裏符合這般標準的女孩子我也每天都能遇上十來二十個。
我並不會喜歡上每一個人,因為人和人之間產生心動的覺總得要發生一些特別的事情,也就是常説的緣分。
經歷了二十年的單身子的我不斷地發情,也不斷地碰壁。
我意識到一點:緣分是遇到了就要死死抓住的東西。
所以我做了一件有勇氣的事。
每天早晨七點的時候,我會在地鐵站那裏等一個大概也是二十來歲的女孩出現。
我已經把她的行動摸得一清二楚,她會在每個工作的七點十分到七點半之間從賣早餐的街道上走下地鐵站(從不遲到),從第一個電梯口下到候車廳。
我只要提前在電梯對面的凳子上坐下,就能假裝等車等到她來,之後再跟隨她走進同一間車廂裏。
我和女孩會一起搖搖晃晃地坐過六個站,然後我先下車,走出來的時候回過頭看看她披到肩膀上的頭髮。
我這樣可疑地陪伴她已經有兩三個星期了,我覺自己已經陷入到一種少年暗戀的情愫當中,每天我都在地鐵上不斷地用眼睛偷瞄她,只要看到她我就覺得心情明朗,一天的工作都有了奔頭。
在這樣偷偷摸摸地捱過兩個星期後,我決定自己要做些什麼。
她從來沒有注意到我,這讓我既窩火又自卑,我照鏡子時竟然發現自己臉上有些賊眉鼠眼的覺。
(暗戀和愛情不一樣,不能讓人變得容光煥發!)我説,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她只會戴着耳機、低頭看手機。
我應該主動出擊才對。
到了那天晚上,我在牀上翻來覆去就是睡不着,我想了幾個開場白,想了她可能會是什麼反應,我該怎麼應對,最後一照鏡子,哎呀,我真配不上她,我氣地想,這輩子是沒啥可能了,為什麼不放低自己找女人的標準呢?要是對方覺得我很討厭,以後我還要怎麼坐地鐵呢?救救我吧。
第二天我起來,怎麼也不掉臉上的黑眼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