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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的兔子。
沈初屈起手肘,作勢捅了捅季澤側。
他想問問季澤,暑假的時候是不是去買了他們一起種的那棵香樟樹。
可是話到嘴邊,卻又説不出口。
問出來不就代表着自己也去了嗎?那自己豈不是就先暴了。
可是,沈初看着地上被路燈拉長的影子,他又覺得事情應該比他想象中要來的美好。
季澤應該是喜歡他的。
“笑什麼?”季澤問。
沈初搖頭:“沒什麼。”-十一月份也算是秋末初冬,氣温刷新了歷史新低。
閒不住的少年不怕冷,沈初和方恆抱着籃球蹦躂半個小時,一身是汗地回到教室。
季澤穿着黑的加絨衞衣,正坐在座位上垂眸看書。
沈初從他身後走過,食指在狼崽子出來的後脖頸處劃了那麼一下。
“嘶…”季澤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後頸,扭頭看着沈初落座,“哪手指頭劃的?怎麼整天不學好。”沈初擰開自己的水杯,仰頭灌下滿滿一杯温水:“怎麼才叫學好?”季澤撓了撓沈初的手腕:“跟我一起做題。”沈初用書本扇了扇風,隨手從季澤桌上順了只筆:“嗯,現在開始學好。”五三厚重,沈初看了眼課表,
出那本化學。
“用了那隻鋼筆嗎?”季澤問道。
“用了,”沈初翻開第一頁,比較認真地寫上了自己的名字,“筆頭奇怪,用不慣。”
“練字的鋼筆,讓你用的確為難了,”季澤笑,“哪天帶過來,我寫給你看。”沈初聽後,放下手上的筆,從桌把那個深藍
的盒子拿了出來:“喏。”季澤一挑眉梢,接過盒子:“還裝得這麼嚴實?”沈初實話實説:“因為
覺很貴。”季澤
角微揚,打開盒子取出鋼筆,拿過沈初剛寫完名字的五三,斟酌片刻。
“我寫什麼呢?”季澤問道。
“隨便。”沈初很不在意。
季澤想了想,在沈初的書上大筆一揮,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鋼筆筆頭寬扁,行筆之人稍作技巧,便能把筆下字體寫得有稜有角,力透紙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