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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我得到了一筆遺產,準確的説,是一棟小別墅,雖然面積不大,不過地點好,人家説雖然是二手,也能值六七百萬。沒想到,從此以後我也算是有錢人了,再也不用靠賣自己的臉蛋和身體討生活。
這棟別墅,當然不是我死去的父母留給我的,也不是哪個客人給的,而是我一個好姐妹留給我的。
是的,她死了,割腕自殺死的。
聽説她死了的時候,我其實並不驚訝,我很早之前就有一種預,那個男人一定會把她
到這條路上。頂多一年,最長不過兩年。
結果,半點不差。
她跟了他不到一年,她就死了。
我看到她的時候,她端正正地躺在靈堂中間,牆正中掛着她的黑白照片,笑得很漂亮。
不過聽説發現她屍體的時候,可不是這樣。血淌了滿滿一牀,人光着身子泡在血裏,頭髮上都黏着血,眼睛竟是翻着的,一副受了冤屈死不瞑目的樣子。
她臨死之前,寫了封短的遺書給我,説把她名下的這棟小別墅留給我,
謝我一直以來對她的照顧。除此之外,只有一句話:小如姐,對不起,我要先走了,我受不了了,再這樣下去,我生不如死。
我絕對相信她這句話完全沒有誇張的成分,因為我最後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就是那個樣子—生不如死。
我只是沒想到,自己會這麼順利接收它,雖然別墅在她名下,但到底是別人送給她的,我以為當初送她別墅的那個男人一定不會答應。
法律的事我不懂,當時還琢磨着是不是該找個律師好好問問。
意外的是,他什麼都沒説。我想,一方面是那點小錢對他也不算什麼,另一方面是,他也顧不上旁的了。
發現她屍體的時候,那個男人傷心得都快瘋了。聽説當時抱着屍體整整哭了小半天,警察來的時候,他還在那兒哭着,怎麼都拉不開。
他有權有勢,他老子比他權勢更大,警察也拿他沒辦法,等他哭夠了,他們才能把屍體拖走。
我現在很難受,真的很難受。
有了這棟別墅,我賣了它就能舒舒服服過我的小子,可我還是難受。
生命如此脆弱,死亡離我們如此之近,我曾經以為我們活着的人都該知道生命的意義,此刻才悲劇的發現,我們是命運的女,它把我們都嫖了。
人人都説,天涯是個好地方,可以沒有顧忌的講自己的事。因為這裏沒有真假,沒有對錯。你説真的,別人可能當假的聽。你説假的,人家或許還認為是真的。
這樣最好,我可以少點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