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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出來嚇死你,彈這首歌的人現在已經是很有各的音樂家。”
“誰?”
“秘密。”
“幹麼神秘兮兮?哦~~該不會跟這個人有一腿吧?”
“唉!大音樂家怎麼可能看上我們這種小人物。”
“幹麼不説誰?我看是你亂説的。”黎祖馴不想拿他跟小君的戀情做文章,已經分開,就有道義保護舊情人的隱私。
然而,聽在小君耳裏,這些話令她氣得發狂。他在得意嗎?很得意吧?什麼叫不可能愛上他?他心知肚明,當年她有多戀他,而他呢?店是靠媽給的那筆錢開的吧?有多少夜,這男人對着多了好幾個零的存款,笑她愚蠢?
而她呢?竟然一聽到他的聲音,就慌得想去整理儀表?
小君苦笑,心中酸楚。
太沒骨氣了!他這樣對你,你還在意他看見你的模樣會有什麼覺?你白痴,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幼稚少女,怎麼還會因為這爛男人,沒自信地急急去整理儀容?他什麼東西?不過是利用愛情的混蛋!
小君深口氣,轉身,瞪着那個混蛋。可惡,五年過去,她在異鄉鬱鬱寡歡,這混蛋卻依然英俊如昔,
獷
格得害她心跳加速。她的離開沒能令他憔悴,她的離開絲毫沒對他造成任何影響,他正笑着跟工讀生聊天説笑,一口健康白牙在那裏閃閃發亮,這混蛋仍英俊非凡,下巴新增的青
鬍髭只有更加添他的男
魅力。但他是個踐踏愛情的混蛋!
琴聲迴盪,在曾為他深情演奏的叫thepromise樂曲中,江小君直走向他們,停在他面前。
張芳梅先發現她。
“嘿,有看到喜歡的嗎?”黎祖馴抬起頭,表情凝住,含笑的眼,瞬間暗了。恍如夢中,朝思暮想的人兒,忽地現身面前。她比記憶中更美了,大眼睛少了當年天真的神采,正炯炯發亮地盯着他。
她化淡妝,秀麗的五官更立體。不穿少女的夢幻絲蕾邊洋裝,而是一身名牌套裝,腳踩高跟鞋,氣質高貴,臉上表情高傲冷漠,散發拒人千里外、難親近的氣息。
斑高在上,遙不可及,是此刻她帶給他的覺。曾依偎着耳鬢廝磨的舊時光,如今想來荒謬得像場夢,她疏離的表情,望着他的眼神,像當他是個陌生人。往昔小鳥依人的江小君,那個天真爛漫,教他愛人心底的江小君,很需要他時刻提點呵護的江小君,已經消失,眼看是隻活在他私人記憶裏。
小君冷睇着他,雲淡風輕地一句:“好久不見。”
“哦,認識的啊?”張芳梅問黎祖馴:“你朋友喔?”
“是啊,好朋友。”她表現得雲淡風輕,那麼他當然也能夠強裝出若無其事。
她約,然後光鮮亮麗地出現,跟他説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