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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差爺們疲於奔命了。
鳳陽的地面‘説得上話’的人開始集合磋商對策了!
幾經討論之後,除了組織‘守望相助崗哨亭’協助官方防止竊盜事件之外,決定開始求雨。
為了求雨,他們雖沒經驗,卻積極的到別處請教專家及蒐集資料。
到了六月底,求雨大事底定了。
七月初一卯初時分,豐盛的雞、鴨、魚、…等祭禮朝淮河旁一擺,全城大部份的居民恭敬的來報到了!
縣太爺一身官服的拈香而立,三位道士便手持法器站在桌旁,煞有其事的大作法事了哩!
一個時辰之後,大家臭汗淋漓了!
法事暫告停止,立聽居中道士沉聲道:“獻祭禮!”遠處立即傳來一陣吶喊聲:“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呀!”立見兩位差爺押着一位只穿內褲,打着赤膊的少年來到河邊。
這少年姓韓,單名竹,他是鳳陽城的‘在地郎’,不幸的是,他的雙親在六月十五遭搶匪殺死。
當時,他因為白天到城外採食野味,入晚就猛拉肚子,結果,因為上茅坑‘賽’,反而逃過了一劫。
雙親慘死,財物被搶光,他不甘心的到處探聽兇手。
結果,不到三天,他在晚上走過街角之際,被人以麻袋套住頭部,然後,被一擺平了。
最衰的是,那些傢伙帶着他去作案,東西到之後,卻將他
醒,然後愉快的回去‘驗收成果’。
韓竹糊糊的醒來,他剛‘哇
!’一叫,便被人圍上,而且,不由分説的先把他‘捶’了一頓。
接着,他被押往縣衙法辦了。
任憑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解釋,可是,對方一口咬定他是同謀者,而他卻找不出有力的人證及物證。
結果,他被判了一年的有期徒刑。
此次求雨,據三位道士的指示,除了必須誠心誠意的準備祭禮,還必須找一位活生生的祭禮。
那人必須是五月五午時生,年紀必須是五歲或十五歲,二十五歲,三十五歲,而且必須是‘在室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