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生存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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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望遠鏡,王不平看到了這兩個傢伙的本來面目,那隻長的像大貓一樣的動物,應該是猞猁,這傢伙本來就是貓科動物。

就看到它體型似貓,但是又比貓要大的多,這傢伙四肢如獵豹,站在那裏盯着前面的火狐,現在王不平可以確定,那另外一隻動物就是火狐。

就看它那細長的身體,尖尖的嘴巴,大大的耳朵,短小的四肢,身後還拖着一條長長的大尾巴,再加上那一身赤褐髮,王不平確定,這就是火狐無疑了。

這傢伙,要比猞猁小了一頭,但是,也算火狐中,較大的了,這隻猞猁的體長差不多有100釐米左右,不算太大,尾長差不多二十釐米全身淺灰褐髮,兩隻直立耳朵上那明顯特徵,尖端聳立的長長的深,長達四釐米,其中還夾雜着幾,很象戲劇中武將頭盔上的翎子,為其增添了幾分威嚴的氣勢。

它前面的火狐,和它相比,就顯得瘦小多了,體長差不多有八十釐米左右,尾長三十釐米,看起來很像家裏的土狗。

這兩傢伙,要説火狐碰到猞猁應該逃跑才對,也不知道,這隻火狐是怎麼回事,人家猞猁的體重就比你要重一倍。本就沒有任何優勢,還敢和猞猁去爭鬥。

不過,想到這傢伙身體內藏着的一個秘密武器——腺,王不平就知道,它為什麼敢爭鬥了,要知道腺能分泌出幾乎能令其它動物窒息的“狐臭”惡臭的氣味使追擊者不得不停下來。

而且,火狐也比較聰明,要是被獵人捉住的火狐,還有一套“裝死”的本領。能夠暫時停止呼。似乎已經奄奄一息,任人擺佈,但乘人不備時,就突然迅速逃走。

要説猞猁。這傢伙應該是個忍耐極好的動物。能在一個地方靜靜地卧上幾個晝夜。待獵物走近時,才出其不意地衝出來,捕獲獵物。

這傢伙還喜歡偷襲獵物。看到獵物正在專心致志地取食,便躡手躡腳地潛近,再潛近,冷不防地猛撲過去,使獵物莫名其妙地束手就擒。

今天不知道為什麼和這隻火狐對峙了起來,而且,看那樣子,還很忌憚火狐,這還真的很奇怪,要知道,以猞猁的優勢,完全可以把前面的火狐給殺了。

王不平開始在周圍尋找起原因,他知道,這隻猞猁防着火狐,肯定是有原因的,不然,現在本就不可能對峙,應該是追逐才對,火狐應該在逃命,猞猁在追它,自己也看不到它們。

當王不平用望遠鏡看到那邊的一片坡地的時候,終於是找到了原因,就看到兩隻小猞猁,從體形上看,應該是今年出生的,和普通的貓差不多大。

兩個小傢伙,躲在那片出的枯草裏,看那瑟瑟發抖的樣子,一隻身上還帶了點傷,這可能是大猞猁出去覓食,兩隻小猞猁被火狐給發現了,在準備吃小猞猁的時候,被趕回來的大猞猁給發現了。

要説,這火狐被發現,為什麼不離開,王不平到是猜到了一些,這冰天雪地的天氣裏,要找到食物,那可是很難的,今天火狐好不容易找到兩隻可口的食物,在準備吃的時候,被救下,它怎麼可能放棄。

那麼,這隻回來的猞猁,應該是擔心孩子,才沒有捕殺火狐的,王不平也不知道,這兩傢伙要對峙到什麼時候,他很想跑過去,把這兩傢伙,給抓到空間裏去,給空間增加點動物,可惜,王不平知道,這個想法不切實際。

在這草原上,動物最大的敵人就是人類,好多的偷獵者,在這草原活動,動物對人這種生物的敵意可是很大的,見到人類,一般都會逃跑。

説真的,要是地球有一天異變,按動物的仇恨,人類肯定是第一個被消滅的對象,誰讓人類什麼東西都吃呢。

現在,只要被這兩動物發現,王不平知道,它們肯定會放棄對峙,選擇逃跑,最後,王不平或許會抓到猞猁,因為它有孩子在,但是那隻火狐,他絕對是抓不到的,這可不是王不平想要的,好不容易在這大草原上碰到,怎麼可以放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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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透过云层洒下温柔的光】
【照亮了我心中的希望】
【远方的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
【它们低语着未曾说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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