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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五除二的,她和東陽結了婚。

在結婚的以前,他們倆曾拉着手逛過幾次公園,也狠狠的吵過幾回架。吵架的原因是:菊子主張舉行隆重的結婚典禮,而東陽以為簡簡單單的約上三四位本人,吃些茶點,請本人在婚書上的介紹人,證婚人項下簽字蓋章就行了。菊子愛熱鬧,東陽愛錢。菊子翻了臉,給東陽一個下馬威。東陽也不便示弱,毫不退讓。吵着吵着,他們想起來祁瑞豐。菊子以為一定要先把離婚的手續辦清,因為離婚是件出風頭的事。東陽等不及,而且本沒把瑞豐放在眼裏。他以為只要有本人給他證婚,他便得到了法律上的保障,用不着再多顧慮別的。及至瑞豐拒絕了菊子的請求,東陽提議請瑞豐作介紹人,以便表示出趕盡殺絕。菊子不同意。在她心裏,她只求由科長太太升為處長太太,而並不希望把祁家的人得罪淨了。誰知道呢,她想,瑞豐萬一再走一步好運,而作了比處長更大的官呢?東陽可以得意忘形,趕盡殺絕。她可必須留個後手兒。好吧,她答應下馬上結婚,而拒絕了請瑞豐作介紹人。對於舉行結婚典禮,她可是仍然堅持己見。東陽下了哀的美敦書:限二十四小時,教她答覆,如若她必定要費金錢,婚事着勿庸議!

她沒有答覆。到了第二十五小時,東陽來找她:他聲明:他收回"着無庸議"的成命,她也要讓步一點,好趕快結了婚。婚姻——他琢磨出一句詩來——本就是妥協。

她點了頭。她知道她會在婚後怎樣的收拾他。她已經收拾過瑞豐,她自信也必能教東陽腦袋朝下,作她的奴隸。

她們在一家小本飲食店裏,定了六份兒茶點,慶祝他們的百年和好。四個本人在他們的證書上蓋了仿宋體的圖章。

事情雖然辦得很簡單,東陽可是並沒忘了擴大宣傳。他自己擬好了新聞稿,到各報館去,並且囑告登在顯明的地位。

本人來到以前,這種事是不會發生在北平的。假若發生了,那必是一件奇聞,使所有的北平人都要拿它當作談話的資料。今天,大家看到了新聞,並沒到怎麼奇怪,大家彷彿已經看明白:有本人在這裏,什麼怪事都會發生,他們大可不必再用以前的道德觀念批判什麼。

關心這件事的只有瑞豐,冠家,和在東陽手下討飯吃的人。

瑞豐的病更重了。無論他怎樣沒心沒肺,他也受不住這麼大的恥辱與打擊。按照他的半氓式的想法,他須起脊骨去報仇雪恥。可是,本人給東陽證了婚,他只好低下頭去,連咒罵都不敢放高了聲音。他不敢恨本人,雖然本人使他丟了老婆。只想鬼混的人,沒有愛,也沒有恨。得意,他揚着臉鬼混。失意,他低着頭鬼混。現在,他決定低下頭去,而且需要一點病痛遮一遮臉。

冠家的人欽佩菊子的大膽與果斷。同時也有點傷心——菊子,不是招弟,請了本人給證婚。而且,東陽並沒約請他們去參加結婚典禮,他們也到有失尊嚴。但是,他們的傷心只是輕微的一會兒,他們不便因傷心而耽誤了"正事"。大赤包與冠曉荷極快的預備了很多的禮物,坐了汽車去到南長街藍宅賀喜。

已經十點多鐘,新夫婦還沒有起來。大赤包與侍從丈夫闖進了新房。沒有廉恥的人永遠不怕討厭,而且只有討厭才能作出最無恥的事。

"胖妹子!"大赤包學着天津腔,高聲的叫:"胖妹子!可真有你的!還不給我爬起來!"

"哈哈!哈哈!好!好得很!"曉荷眉開眼笑的讚歎。

東陽把頭藏起去。菊子出點臉來,楞眼巴睜的想笑一笑,而找不到笑的地點。"我起!你們外屋坐!"

"怕我幹什麼?我也是女人!"大赤包不肯出去。"我雖然是男人,可是東陽和我一樣啊!"曉荷又哈哈了一陣。哈哈完了,他可是走了出去。他是有"文化"的中國人。

東陽還不肯起牀。菊子慢慢的穿上衣服,下了地。大赤包張羅着給菊子梳頭打扮:"你要知道,你是新娘子,非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可!"等到東陽起來,客廳裏已擠滿了人——他的屬員都來送禮道喜。東陽不屑於招待他們,曉荷自動的作了招待員。

菊子沒和東陽商議,便把大家都請到飯館去,要了兩桌酒席。東陽拒絕參加,而且暗示出他不負給錢的責任。菊子招待完了客人,摘下個金戒指押給飯館,而後找到新民會去。在那裏,她找到了東陽,當着眾人高聲的説:"給我錢,要不然我會在這裏鬧一整天,連本人鬧得都辦不下公去!"東陽沒了辦法,乖乖的給了錢。

沒到一個星期,菊子把東陽領款用的圖章偷了過來。東陽所有的稿費和薪金,都由她去代領。領到錢,她便馬上買了金銀首飾,存在孃家去。她不象大赤包那樣能摟錢,能揮霍;她是個胖大的撲滿,只錢,而不往外拿。她算計好:有朝一,她會和東陽吵散,所以她必須趕快摟下老本兒,使自己經濟獨立。況且,手中有了積蓄,也還可以作為釣別的男人的餌,假若他真和東陽散了夥。有錢的女人,不論長得多麼難看,年紀多大,總會找到丈夫的,她知道。

東陽覺出來,自己是頭朝了下。可是,他並不想放棄她。他好容易抓到一個女人,捨不得馬上丟開。再説,假若他攆走菊子,而去另個女人,不是又得花一份神與金錢麼?還有菊子風言風語的已經暗示給他:要散夥,她必要一大筆錢;嫁給他的時候,她並沒索要什麼;散夥的時候,她可是不能隨便的,空着手兒走出去。他無可如何的認了命。對別人,他一向毒狠,不講情理。現在,他碰到個吃生米的,在無可如何之中,他反倒覺得怪有點意思。他有了金錢,地位,名望,權勢,而作了一個胖婦人的奴隸。把得意變成愁苦,他覺出一些詩意來。亡了國,他反倒得意起來;結了婚,他反倒作了犬馬。他是被壓迫者,他必須道出他的委屈——他的詩更多了。他反倒到生活豐富了許多,而且有詩為證。不,他不能和菊子散夥。散了夥,他必到空虛,寂寞,無聊,或者還落個江郎才盡,連詩也寫不出了。

同時,每一想起胖菊子的身體,他就不免有點惘。不錯,丟了金錢是痛心的;可是女人又有她特具的價值與用處;沒有女人也許比沒有金錢更不好受。"好吧,"他想清楚之後,告訴自己:"只拿她當作女好啦!嫖女不也要花錢麼?"慢慢的,他又給自己找出生財之道。他去敲詐老實人們,教他們遞包袱。這種金錢的收入,既不要收據,也不用簽字蓋章,菊子無從知道。而且,為怕菊子翻他的衣袋,他得到這樣的錢財便馬上用個假名存在銀行裏去,決不往衣袋裏放。

這樣,他既有了自己的錢,又不得罪菊子,他覺得自己的確是個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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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透过云层洒下温柔的光】
【照亮了我心中的希望】
【远方的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
【它们低语着未曾说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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