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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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平【原文】秦始皇時,有王道平,長安人也,少時與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俱美,誓為夫婦。尋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墮南國,九年不歸,父母見女長成,即聘與劉祥為,女與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迫,不免出嫁劉祥。經三年,忽忽不樂,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①而死。

死經三年,平還家,乃詰鄰人:“此女安在?”鄰人云:“此女意在於君,被父母凌,嫁與劉祥,今已死矣。”平問:‘墓在何處?”鄰人引往墓所,平悲號哽咽,三呼女名,繞墓悲苦,不能自止。平乃祝曰:“我與汝立誓天地,保其終身,豈料官有牽纏,致令乖隔,使汝父母與劉祥,既不契於初心,生死永訣。然汝有靈聖,使我見汝生平之面。若無神靈,從茲而別。”言訖,又復哀泣逡巡。

其女魂自墓出,問平:“何處而來?良久契闊②。與君誓為夫婦,以結終身,父母強,乃出聘劉祥,已經三年,夕憶君,結恨致死,乖隔幽途。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妾身未損,可以再生,還為夫婦。且速開冢,破棺,出我,即活。”平審言,乃啓墓門,捫看。其女果活。乃結束隨平還家。

其夫劉祥聞之,驚怪,申訴於州縣。檢律斷之,無條,乃錄狀奏王。王斷歸道平為。壽一百三十歲。實謂誠貫於天地,而獲應如此。

【註釋】①悒悒:憂鬱,愁悶。

②契闊:久別。

【譯文】秦始皇時,有個叫王道平的,是長安人。他年少時,與同村人唐叔偕如花似玉的女兒(小名叫父喻)訂有婚約。不久,王道平被徵兵役去了前線,後來落南方,九年沒有回家。父喻父母看見女兒已經長大成人,王道平又不知生死,便將她許配給了劉祥為。父喻雖不情願,但父命難違,只得作罷。出嫁之後的三年中,她一直神不定,悶悶不樂,常常想念王道平,終因抑鬱而死。

父喻死後三年,王道平回到了家中。他問鄉鄰:“這個女子如今在哪裏?”鄉鄰告訴他:“這女子的心在你身上,卻被父母迫嫁給了劉祥,現在已經死了。”王道平問:“她的墳墓在哪裏?”鄉鄰就引他去了墓地。王道平泣不成聲,反覆呼叫父喻的名字,繞着墳墓痛哭哀嘆,情不能控制。他對着墳墓祝禱説:“我和你曾對天地起誓,廝守終身。哪裏料到官差纏身,造成你我長久分離,致使你父母你嫁給劉祥。我們不能實現當初的心願,已生死永別。但是你如能顯靈,就讓我再見一次你生前面容;如沒有神靈,我們就從此分別了。”説完,他又痛哭不止。

過了一會兒,父喻的靈魂從墳墓中出來,問王道平:“你從哪裏來?你我分別這麼久了。我曾與你盟誓結為夫,相伴終身。父母強,被迫嫁給劉祥。出嫁三年,夜都在思念你,終含恨而死,被隔離在陰間。不過念你舊情不忘,心存安,我的身體沒有損壞,能夠復活,重新結成夫。要趕快挖開墳墓打開棺材,啓出我,我就能活過來了。”王道平考慮了一會兒,就挖開了墓門,用手試探父喻的身體,父喻果然活了過來。於是父喻整理修飾了一番後,兩人一道回家了。

劉祥聽説後,十分驚異,就去州縣官府申訴。官府審理此案時,查找不到符合斷案的法律條文,只好照錄案情,上報朝廷。朝廷判決父喻給王道平做子。後來,夫二人均活了一百三十歲。這實在是他們的忠貞不移動了天地,得到了這樣的好報。

賈文合娶【原文】漢獻帝建安中,南陽賈偶,字文合,得病而亡。時有吏,將詣太山司命,閲簿,謂吏曰:“當召某郡文合,何以召此人?可速遣之。”時暮,遂至郭外樹下宿,見一年少女獨行,文合問曰:“子類衣冠,何乃徒步?姓字為誰?”女曰:“某,三河人,父見為弋陽令,昨被召來,今卻得還,遇暮,懼獲瓜田李下之譏,望君之容,必是賢者,是以停留,依憑左右。”文合曰:“悦子之心,願歡於今夕。”女曰:“聞之諸姑:女子以貞專為德,潔白為稱。”文合反覆與言,終無動志。天明,各去。

文合卒已再宿,停喪將殮,視其面,有,捫心下,稍温,少頃,卻蘇①。

後文合驗其實,遂至弋陽,修刺謁令,因問曰:“君女寧卒而卻蘇耶?”具説女子姿質,服,言語,相反覆本末。令入問女,所言皆同。乃大驚歎。竟以此女配文合焉。

【註釋】①蘇:甦醒。

【譯文】漢獻帝建安年間,南陽郡人賈偶,字文合,生病死亡。他剛死,陰間的小吏就把他帶到泰山,司命查看生死簿後,對鬼吏説:“應當召另一個郡的文合,為什麼召這個人?趕快把他送回去。”這時天已黑了,賈文合就到城外樹下過夜。他看到一個年輕女子單身夜行,就問道:“看你穿戴,像是大户人家的女子,怎麼單身步行呢?敢問小姐姓名?”女子説:“我是三河人氏,父親現任弋陽縣令。昨天被鬼召來,今天又放我回去,雖然天已經黑了,因擔心招來瓜田李下的嫌疑,所以只得夜行趕路。看你的樣子,一定是賢良之人,因此停留下來,在你旁邊,也有所依靠。”文合説:“你這樣想,我很高興,希望今天晚上就和你結為夫。”女子説:“姑姑們説,女子以貞節專一為美德,以純潔清白為寶貴。”文合反覆要求,女子始終沒有動搖,天亮各自離去。

文合斷氣已經兩天了,停喪將要殮屍時,看他臉上還有血,摸他心窩裏也還有點温度,過了一會兒,他居然甦醒了過來。

後來,文合想驗證這件事的真實,就到弋陽,送上名帖拜見了縣令。他問縣令:“您女兒真是死後又甦醒過來的嗎?”然後詳細地講述了他所見女子的容貌特點、衣服顏,以及他們對話的全部情形。縣令進去問女兒,女兒所説和文合的講述完全相同。縣令大為驚歎,最後將女兒許配給文合為

方相腦【原文】漢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縣婦人李娥,年六十歲,病卒,埋於城外,已十四

娥比舍有蔡仲,聞娥富,謂殯當有金寶,乃盜發冢求金,以斧剖棺。斧數下,娥於棺中言曰:“蔡仲!汝護我頭。”仲驚,遽便出走,會為縣吏所見,遂收治。依法,當棄市。娥兒聞母活,來出,將娥回去。

武陵太守聞娥死復生,召見,問事狀。娥對曰:“聞謬為司命所召,到時,得遣出,過西門外,適見外兄劉伯文,驚相勞問,涕泣悲哀。娥語曰:‘伯文!我一誤為所召,今得遣歸,既不知道,不能獨行,為我得一伴否?又我見召在此,已十餘,形體又為家人所葬埋,歸,當那得自出?’伯文曰:‘當為問之。’即遣門卒與户曹相問:‘司命一誤召武陵女子李娥,今得遣還,娥在此積,屍喪,又當殯殮,當作何等得出;又女弱,獨行,豈當有伴耶?是吾外妹,幸為便安之。’答曰:‘今武陵西界,有男子李黑,亦得遣還,便可為伴。兼敕黑過娥比舍蔡仲,發出娥也。’於是娥遂得出。與伯文別,伯文曰:‘書一封,以與兒佗。’娥遂與黑俱歸。事狀如此。”太守聞之,慨然①嘆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為:“蔡仲雖發冢為鬼神所使;雖無發,勢不得已,宜加寬宥。”詔書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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