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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7、98年,嗡嗡擁有她所想要的一切。
她擁有我,我在她的手心裏,我十分耐心,對她言聽計從,俯首貼耳。
嗡嗡無比快活,走路一陣風,説話果斷,辦事利索,她竟然向她的同學抱怨,説與她在一起的老怪一點脾氣也沒有,連發火也不會,這也太風平靜了吧?
127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嗡嗡學打字。
我事先説明,我這人非常不擅長手把手教別人學習什麼技能,我自己的技能也很少是別人手把手教的,我想我是個喜歡自學的人,因此,往往把自己的趣味強加到別人頭上,並對那些喜歡問來問去的人十分反,除了人際關係以外,我認為世上的一切技能或技術都沒有什麼了不起,大學畢業我乾電控設計,就是看了一本厚厚的《電工手冊》,外加幾套圖紙,便自認為
明白了電路是怎麼回事,編程序更不必説,無論何種可編程控制器,只要給我一本手冊,一本程序語言,我均能應付自如,不是我誇口,技術級的東西在我眼裏永遠是小菜一碟,只要我
清原理,再
乎的技術我都不在話下,這方面我很狂妄,比如我從未把比爾-蓋茨看做一個科學家,而是作為一個計算機
作系統技術人員來對待,他那個掙錢的工具――有着2000個補丁程序的系統平台是個詐騙犯騙錢的幌子,有時候我覺得他騙得實在太多了,因為作為技術的基礎,發現科學原理的科學家可沒有撈到那麼大好處,美國的運載火箭上天可沒向牛頓的親戚朋友的後代
什麼"牛頓定理"使用税,可氣的是,只要會加減乘除,你就能利用牛頓發現的定理計算出火箭的軌跡,會加減乘除很容易,在算法上做到快速準確也不難,難的是自然定理的發現,更難的是科學家的高尚品格,他們不會因為你使用了他的勞動成果向你的錢包伸手。
話又扯遠了。
128一天,嗡嗡看着我在電腦上打出漢字,覺得很神秘,因此想學學,我教她五筆字型打字法,她先背字表,一會兒便背完了,我又給她講了兩分鐘規則,嗡嗡便開始打了,只見她坐在電腦前,搖頭晃腦,活像只大老鼠,一會兒看一下字
表,一會兒又探頭看看要打的字,然後敲下一個鍵,再敲一個鍵,敲了幾下,便把我告訴她的規則忘諸腦後,然後她問我:"怎麼打不出來?"我再一次把規則講了一遍,她似是而非地點點頭,接着打,但錯誤依舊,我問她我講的懂沒懂,她説懂了,事實上,她沒有
清楚――我指出這一點,順帶着提醒她不要不懂裝懂,聲音高了一些,嗡嗡忽然説:"你一邊去,我自己會!"話音未落,眼圈兒便紅了,繼而眼淚掉了下來。
我哄她,她對我叫嚷:"我們跳舞的就沒文化,就不懂裝懂,怎麼啦?"129事實上,三天以後,嗡嗡已經能夠輕快地使用五筆字型打字了,她很聰明,只是我是個急躁的人,而嗡嗡呢,她利用這件事多次向我撒嬌,説我兇她。
有時她在我面前神氣地走來走去:"你那天嗓門那麼高幹什麼?"不然就摟着我説:"你那麼兇,我都哭啦!"或者,她用食指點着我鼻子:"你以後可別這樣啊,我都害怕啦!"130子一天天過去,
天來了,
天又過去了,夏天來了,夏天又過去了,秋天來了,秋天又過去了,冬天來了,冬天又過去了,然後,
天又來了。
在那些子裏,我呢,我幹了什麼呢?
我想,我在與嗡嗡一起,創作人間童話,這聽來像是某種一錢不值的行為藝術,但我就是如此,像吃了嗡嗡下的某種藥,我變成了一個嗡嗡的摹仿者。
我也給嗡嗡起外號,我叫她大老鼠,我叫她小菜鳥,叫她寶寶,我還叫她別的。
我有時問她:小菜鳥怎麼了?
她便順嘴對我説:小菜鳥困啦,小菜鳥餓啦,小菜鳥累啦,小菜鳥悶啦,等等。
這種對話聽起來十分麻,但卻是我們那一階段的生活用語。
我還給嗡嗡做飯吃,我上街買菜,我坐在書房裏翻看菜譜,我進入廚房,在熱鍋邊上做出一道道美味,我與嗡嗡都愛吃的美味。
我還與嗡嗡一起出門散步。
我手頭的錢雖然不多,但可以讓我維持一般的不算拮据的生活。
當然,我也與嗡嗡亂搞,有一段我們幾乎天天亂搞。
我的體重直線上升,以至於所有的衣褲全得重新購買。
我與嗡嗡一起去位於貴友商場邊上的秀水街購買。
我們在一件又一件劣制服裝邊連,與小攤販討價還價,當場換上剛買的廉價衣褲,然後,我們穿得像兩個野模兒般地從小攤上離開。
便宜而時髦的衣褲,連同假名牌,我與嗡嗡都愛穿。
131那是一段平庸的生活,平庸得令人陶醉,我深深地沉於那種生活當中,以至於讓我回憶起那兩年的事情,頭腦都是模模糊糊的,因為一天與另一天太接近,太相像,所以無法辨認清楚,在我眼裏,那段時光與嗡嗡混在一起,像
糖一樣甜美,而與我如影隨形的嗡嗡則變得像巧克力一樣芳香
人。
我定時購書,購買vcd,看《世界電影史》,《世界電影鑑賞詞典》,《世界藝術史》,《外國音樂辭典》,《中國書畫鑑賞辭典》。要知道,我是一個字一個字地看完了這些枯燥乏味的讀物,並絲毫不以為意,我是那麼有耐心,因為生活是那麼平靜,如果不是懶散與英文水平成問題,我完全可以把《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看上一遍。
我不再關心我要寫的名著,我心平氣和,漂浮在生活的假象之中,並到十分愜意與歡喜,我忘記了我的**,因為我的**全部得到了滿足,事實上,我沒有生活在理智裏,而是徹頭徹尾地生活在情
裏,生活在一出自編自演的活報劇裏,有時,我也想到社會上去撈上一把,但又一推再推,懶得動手,我這麼安
自己:我要直面假象,並沉
其中,樂而忘返,而與人生的真相不共戴天,我可不是斯賓諾莎那類人物,我倒是吃得了他們的苦,但卻會白吃一場,連真相的影子也撈不到,因為我沒有能力真正觸及真相一絲一毫,而毫不費力地在假象裏
失倒是我的強項。
132語言是假象之始,是一種幻覺,是一切幻覺最能令人相信的幻覺,在我寫作的時候,語言便以文字的形式出現,我寫呀寫,以至於到了連幻覺都敢於相信的地步,通過那一個個方塊字,我輕輕漫步於幻覺之中,一個字又一個字地繼續下去,那些文字經由某種排列組合,被賦予某種意義,但究竟是何種意義呢?我無法説清,我只是時常到幻覺會突然浮現於文字之上,如同在海水中浮起的冰塊,然後事過境遷,一切也就應聲而止,意義消失了,事物顯
出它的本來面目,空
而難以認識,我便驀然驚醒,我發現,原來我是處於夢囈之中。
133是的,我是處於夢囈之中,我在寫作,我使用散漫而簡單的文體寫,我在回憶中寫,我在寫嗡嗡,一個姑娘,一塊油巧克力蛋糕,一粒鬆軟多汁的果實,一種美好,一滴眼淚,一顆心。
然而此刻的嗡嗡呢?她在與我相距十幾公里的地方,我知道她在那裏,現在就在那裏,她仍在那個歌舞團裏,她也許已經入睡,也許她在另一個地方,穿着暴而花哨的演出服在歌廳的舞台上跳舞,也許,她仍在別人的宿舍裏看電視,與她的朋友們東拉西扯,而我坐在電腦邊,坐在
漫着過去的氣味裏,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旁邊嗡嗡常坐的座位空着,嗡嗡已不再那裏假模假式地翻看我的手稿,不再對我寫下的文字評頭品足,不再説:"喲,老怪,你怎麼寫得這樣不要臉呀!"也不再問我:"老怪,真的有你寫的這個人嗎?"我
悉嗡嗡的生活,過去的生活,我們共同的生活,我很
悉,她也
悉,對於那種生活方式,我們都很有
情,甚至,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們都習慣於那種情
方式,但是,如果要把它講出來,則不容易,很不容易,因為説不清楚,很難説清,很難寫得明白。
134情在很多情況下,具有幻覺的特
,比如,在那種做為情
形式的音樂中,情
表現為一種有節奏的幻覺,會起伏、停頓、發展、變化――然而,無論如何,我仍然無法從中見到情
的本來面目,只是當它以某種形式出現時,我才認得它,比如我心跳加快,我呼
急促,我想笑,我發愁等等,當情
消失,理智便代替它原來的位置,但我分不清理智是否也是情
的一種形式,或是與情
具有某種公共部分,理智看起來更像他人的,連理智中的偏見都像是他人的,然而情
始終是自我,它一直在那兒,模糊不清,無法認識。
幻覺是情的舞蹈部分,
彩繽紛,絢麗多姿,變幻無定,它沒有起點,當然,也沒有終點,它持續着,不斷變幻面孔,在寫作時,幻覺使我自認為我仍活着,我仍獨立於整個世界,我只是在清醒時才會意識到,我也許從未產生,從未寫作,我只是我的一個幻覺,這個世界也是我的幻覺,我與這個世界相互重疊,並且,彼此視而不見,更無法
談。
直到這時,我才清醒過來,我知道,我被我的想象力惑了,我在幻覺裏跳我的獨舞,那是傻里傻氣的舞蹈,東拉西扯,言不及物,毫無意義。
135但我現在遠未清醒,我沉浸於過去,沉浸於對過去的幻覺之中,我説過,我是在信中寫作,我非常
信於我的文字,在文字裏,我
信地回憶着,我固執地尋覓着嗡嗡似曾相識的足音,我的好奇心仔細地諦聽,那是嗡嗡嗎?那是嗡嗡走路的樣子嗎?那是她的笑聲嗎?搭在我肩上的手
亂了我頭髮,那是嗡嗡做過的動作嗎?
是的,那是她,正是她,全是她――我正與她説着話,一問一答,在過去,在那些消逝不見的子裏,我的電視中正播放着音樂mtv,桌子上是剛剛吃完的晚飯,6個空盤子參差放在一起,裏面還有吃剩的意大利麪條,旁邊還有老巍,還有小
,還有菲菲與陸小青,嗡嗡坐在我腿上,小
正邊喝啤酒邊摟着菲菲的脖子,陸小青正在洗澡,而老巍則手提我的家庭攝像機,準備衝進洗手間,拍下正值青
妙齡的陸小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