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準書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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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言三銖錢輕,易詐,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下,令不可磨取鋊焉。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以屬大農佐賦。原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浮食奇民擅管山海之貨,以致富羨,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便屬在所縣。”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吏道益雜,不選,而多賈人矣。

商賈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菑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陛下損膳省用,出錢以振元元,寬貸賦,而民不齊出於南畝,商賈滋眾。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縣官。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請算如故。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佔,率緡錢二千而一算。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佔,佔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僮。”天子乃思卜式之言,召拜式為中郎,爵左庶長,賜田十頃,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初,卜式者,河南人也,以田畜為事。親死,式有少弟,弟壯,式脫身出分,獨取畜羊百餘,田宅財物盡予弟。式入山牧十餘歲,羊致千餘頭,買田宅。而其弟盡破其業,式輒復分予弟者數矣。是時漢方數使將擊匈奴,卜式上書,原輸家之半縣官助邊。天子使使問式:“官乎?”式曰:“臣少牧,不習仕宦,不原也。”使問曰:“家豈有冤,言事乎?”式曰:“臣生與人無分爭。式邑人貧者貸之,不善者教順之,所居人皆從式,式何故見冤於人!無所言也。”使者曰:“苟如此,子何而然?”式曰:“天子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有財者宜輸委,如此而匈奴可滅也。”使者具其言入以聞。天子以語丞相弘。弘曰:“此非人情。不軌之臣,不可以為化而亂法,原陛下勿許。”於是上久不報式,數歲,乃罷式。式歸,復田牧。歲餘,會軍數出,渾王等降,縣官費眾,倉府空。其明年,貧民大徙,皆仰給縣官,無以盡贍。卜式持錢二十萬予河南守,以給徙民。河南上富人助貧人者籍,天子見卜式名,識之,曰“是固前而輸其家半助邊”乃賜式外繇四百人。式又盡復予縣官。是時富豪皆爭匿財,唯式尤輸之助費。天子於是以式終長者,故尊顯以風百姓。

初,式不原為郎。上曰:“吾有羊上林中,令子牧之。”式乃拜為郎,布衣屩而牧羊。歲餘,羊肥息。上過見其羊,善之。式曰:“非獨羊也,治民亦猶是也。以時起居;惡者輒斥去,毋令敗群。”上以式為奇,拜為緱氏令試之,緱氏便之。遷為成皋令,將漕最。上以為式朴忠,拜為齊王太傅。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拜為大農,列於九卿。而桑弘羊為大農丞,筦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

始令吏得入穀補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犯者眾,吏不能盡誅取,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舉兼併之徒守相為者。而御史大夫張湯方隆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為九卿,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

而大農顏異誅。初,異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張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張湯又與異有卻,及有人告異以它議,事下張湯治異。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矣。

郡國多柬鑄錢,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鍾官赤側,一當五,賦官用非赤側不得行。白金稍賤,民不寶用,縣官以令之,無益。歲餘,白金終廢不行。

是歲也,張湯死而民不思。

其後二歲,赤側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郡國無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乃盜為之。

卜式相齊,而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產業,而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用益饒矣。

益廣關,置左右輔。

初,大農筦鹽鐵官布多,置水衡,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緡錢,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越與漢用船戰逐,乃大修昆明池,列觀環之。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於是天子之,乃作柏梁臺,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由此麗。

乃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大農、太僕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諸官益雜置多,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乃徵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命曰“株送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

是時山東被河菑,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憐之,詔曰:“江南火耕水耨,令饑民得就食江淮間,留,留處。”遣使冠蓋相屬於道,護之,下巴蜀粟以振之。

其明年,天子始巡郡國。東度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辨,自殺。行西逾隴,隴西守以行往卒,天子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殺。於是上北出蕭關,從數萬騎,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新秦中或千里無亭徼,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緡,用充仞新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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