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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園的‘衣家使者’是你派去的。”衣尚予原本還不能肯定。

皇莊出現的刺客,對山房悉,甚至能來去自如,都可以歸結於羽林衛有細。

然而,有一件事是怎麼都無法解釋的。

——誰能拿走衣飛石的弓箭?

像衣飛石這種層級的高手,無論那一路人馬想要在他出現的場合裡進行刺殺行動,都必須給他足夠多的重視。事先拿走衣飛石的弓箭,不是為了栽贓,而是降低他的殺傷力,給刺客自己爭取更多的撤離時間。

這證明刺客對衣飛石很悉。

不止悉衣飛石在弓箭上的造詣,也悉衣飛石的動作習慣。

想要拿走衣飛石這種高手的武器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高手都有直覺,特別是與自己本能相關的東西,覺特別銳。何況,哪怕衣飛石的弓箭是懸在馬背上,他自己下馬稍息,這匹馬也不會被准許徹底離開他的視線。

但是,因為衣飛石常年在西北軍中,這件事又具有了可執行的餘地。

軍中的一切都是有規矩和程序的,衣飛石不可避免地養成了某些軍中的習慣。比如,他在下馬之後,會檢查馬匹革帶蹄鐵,讓馬匹原地休息——這期間,他不會太關注馬匹,因為他該做的事都做完了,馬休息的時候,人也要抓緊時間休息。

這種時候,只有一種人才能不著痕跡地拿走衣飛石的弓箭。那就是西北軍老兵。

這是衣飛石在軍中養成的習慣。人馬都在休息的時候,他沒法兒去防備近在咫尺的同袍,密密麻麻都是人,怎麼防備?他的身份也不像父兄那麼高,不可能離開行伍,自己獨自找個清靜的地方休息。

這是衣飛石的破綻與弱點。所以,想要拿走衣飛石的弓箭,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知道衣飛石休息時間的長短,第二,他得是西北軍的老兵。

必須是西北軍的老兵,羽林衛不行,甚至連同樣由衣尚予親訓的中軍也不行。

這三者之間的差別,對旁人來說也許不明顯,對衣飛石這樣反應速度快到不過腦子的高手而言,那真是跳蚤與大象,天差地遠。

丁禪不說是,也不說不是,低頭看著衣尚予的膝蓋,好像全天下只有衣尚予的膝蓋最好看。看著看著,他就忍不住用手去摸,先是指尖,衣尚予沒拍開他,他就將指腹跟上去,手指印上去,最終手心都貼了上去……

“十多年前就告訴你了。”衣尚予看著丁禪白淨清瘦的臉,“我無龍陽之好。”丁禪目光變得離,口吻卻很無所謂:“嗯,佛奴知道。”

“但是,”他仍是低頭扶著衣尚予的膝蓋,就像是要不到糖的孩子,“督帥,不讓佛奴殺人,也不讓佛奴快活,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呢?說不得……就要去死了。”話音剛落,衣尚予霍地掐住他的咽喉,脆弱的頸骨在指尖發出即將斷裂的聲響。

丁禪被掐得幾乎斷氣,眼中還是一副無所謂的神氣,倔強又無辜地望著衣尚予。他很溫順,沒有反抗衣尚予,連眼神裡都沒有一丁點兒的桀驁與怨恨,只是無所謂。

想起已經死在西北的米康成,衣尚予堅硬的手指終究還是鬆了一分。

“你若想死很容易。”衣尚予鬆了手,口風沒松。

丁禪伏在地上不住地咳嗽,頸骨雖然沒斷,聲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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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透过云层洒下温柔的光】
【照亮了我心中的希望】
【远方的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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