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第一節至第四節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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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年,小陳初嫁給他,一時羨煞狼無數,她高貴的氣質、絕美的容顏以及溫柔的格,讓他到光榮和幸福,擁有這樣一位子,是世間所有男人的心願。

而他自己,雖說不是英俊瀟灑的人物,但當時剛剛在政府部門受到重用,仕途走的那叫一個順,正是雄姿英繁,兩人十分登對,走在外面總是令人羨慕的一對兒。

離婚時他萬分不願,下了不知多少個保證意圖挽回美人的心,可惜她意已決,領著兩個女兒躲得不知去向,依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夫雙方分居超過一定時限即可判定離婚理由成立。

結果回天乏術,他們還是離了婚。經歷了十幾年之後的今天,佳人依然美豔,他則變作這副模樣!心理能平衡才怪!

實際上他當然並未象他所說的,說什麼找了她十年,畢竟這是現實社會,他需要生活,他也是正常男人,也需要發洩慾,不可能為了一個前毀了自己。

但當時在商場看到她的一瞬,他就是抑制不住地衝上前,說出了那些話。那一刻,他覺得他的嫉妒心,和要重新擁有她的心無限膨脹,簡直要讓他爆炸掉了。

如果不是保安拉走他,他真想把那個著肚子的帥哥幹掉!

想到這兒,他一拳擊在鏡子旁的瓷磚上。

“你幹什麼呢!”一個女人探頭嗔怪地說了他一句,走去洗手間。

“啊…沒什麼,不小心碰到。”他嚇了一跳,連忙收拾好,去做飯。

這位大俠就是他第二位老婆,雖然長相不怎麼著,脾氣可是非常不好,他很怕她,見了她跟耗子見貓似的,可不能讓她這大醋罈子知道他的想法,不然要慘透。

做著飯,他又憤憤地想起“城鄉”差別來了。這要是在前身邊,真是飯來張口衣來伸手,過得那叫一個舒心!現在可倒好,凡事要他伺候這位,他哪還有一個堂堂處長的樣子!

做好飯,叫醒兒子,那位也洗漱好坐在了飯桌上。他看看她“幫著端碗啊!”那位打量式的橫了他一眼“今天吃槍葯啦?我還就不去端,怎麼著!”他扁了扁嘴,敢怒不敢言,只好自己一人去端,背過身時在心裡將她的直系親屬都用下身的物事問候了一遍。

早上七點四十,早早的來到辦公室,他的心才算平靜下來。家裡還沒有辦公室舒服,悲哀。

看了一會兒報紙,聽同事們陸陸續續都來了,他才敞開門,開始復一的公務活動。

在政府部門當官最好了,本就沒什麼大事,頂多有時支支嘴,基本用不著他參與,只要需要時帶張嘴去吃飯局、參加會議就行。

時間一轉眼就到了上午十點,他剛在椅子上伸了個懶,這時一名長相尚可的女手下嗲著嗓子給他帶過來一封信,說是公務員讓她捎給他的。

媽的,這個娘們,好象總對他有意思,說話就不能好好說的,要不是兔子不吃窩邊草,最重要的是怕老婆,睡了你又如何!

這樣意婬著,他這才拆開信看了一遍。

那信沒有署名,且只有簡單的幾個字:我在玫瑰餐廳等你,中午十二點,十五號桌,不見不散。

他反覆將信看了n遍,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個美麗、溫柔、可愛的前

不會錯的,玫瑰餐廳雖然並不很出名,卻是他們以前常去的地方,他沒和別的女人在那裡吃過飯!

他的血沸騰起來,覺得青期又回來了似的興奮。

他和司機打了招呼,要來鑰匙親自開車,早早就跑出去,訂了花束,換了一套自認為最帥氣的西裝和皮鞋,從裡到外從上到下全部收拾一遍,給老婆打個電話謊稱單位有飯局,請好假,然後就盯著手錶猛看,快到十一點時他就等不及了,駕車取了製作完畢的美的花,直奔玫瑰餐廳。

等待是如此漫長,一分鐘都象一小時,但這些,當他終於看到光彩奪目的前進了餐廳,就都值了。

他發現她果然還象二十出頭嫁人時一樣漂亮、人,氣質則更上一層,正是那種死人不償命的知識女典範。

最重要的,是她身邊沒有那個可恨的傢伙陪伴!

“你來啦,請坐。”他紳士地為前拉開椅子,待她坐下,自己才敢坐下。

將花獻給她時,他頗為擔心她不接受,卻見她坦然收下,心裡真是樂開花,就象又回到了過去追她時的時光一樣開心,他開始妙語連珠,大獻殷勤,用一千句話回顧自己失敗的婚姻用一萬句話讚美這位前,表示希望與她重歸與好再續前緣…

此時,蕭鷹和鶯兒就坐在離他們不遠處的一間雅間裡,吃著小菜,時刻注意著陳姐和那傢伙的動靜。

鶯兒手裡拿著一個儀器,對著一臺手機的受話端,陳姐和那傢伙的話一字不差的通過手機傳遞給了某人。

天有不測風雲,正是進餐時間,外面卻陰雲密佈起來。

伴隨著一個光亮的閃電和一個沉悶的炸雷,餐廳的門被一把推開,聲音極大,一時引得本就張望外面天氣的進餐者都望向大門的方向。

陳姐前夫也隨意地望了一眼。

進來的,正是他的現任老婆,手舉著手機,盯緊他的眼神似一把尖刀刺進來了他的心裡,讓他變小、變無。…蕭鷹和鶯兒碰了一下酒杯:“cheers!”搞定,接下來該讓吳美媚跟去歐洲了,有點頭痛哦。

[今天是新書《冰人》開寫的子,大家為我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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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透过云层洒下温柔的光】
【照亮了我心中的希望】
【远方的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
【它们低语着未曾说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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