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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十一歲的那年冬天,我獨自一人騎上馬,去殺一群狼。
我父親在法國奧弗涅(法國中部的一個大區。)擁有土地。那時正是法國大革命爆發前的最後十年。
那是我記憶中最糟糕的一個冬天。狼群從我們的農夫手上把羊偷走,晚上,它們肆無忌憚地在村裡的街道上橫行。
在那些年裡,我痛苦不堪。我父親是一位侯爵,我是他的第七個兒子,也是他三個活到成年的孩子中最小的一個。我對名分或土地什麼的並無奢望,也沒有什麼遠大抱負。
這樣的想法,即便是在一個普通的富裕家庭,對一個小兒子來說,也是順理成章的事。然而,我們的財產,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經被消耗光了。我的長兄奧古斯丁,家族財產理所當然的繼承人,剛結婚就已經開始動用他子的嫁妝了。
我父親的城堡、房產以及附近的村落,就是我的整個世界。我天生就是一個不安分的人——愛幻想、易動怒、多抱怨。我從不會坐在火爐邊上,談論舊時戰爭或是太陽王時代。
歷史對我來說毫無意義。
可是,在這個昏暗老式的世界裡,我成了一個獵手。為了養家餬口,我捉野雞、打野鹿,並從山問的溪中釣來鱒魚——任何我們需要並且可以抓到的東西。那個時候,打獵就是我的生活——我也不會把這件事告訴別人。當時,打獵是一件再好不過的事情,因為在那些年裡,我們的確面臨著餓死的危機。
當然,在祖先的土地上打獵可是一件體面的事情,而且只有我們有權做到這些。在我的森林裡,即使是中產階級中最富有的人都無法向我舉槍。不過後來,他也不再需要舉槍。因為他有錢。
在我的一生中,我曾經有兩次想帶著破碎的雙翼,逃離這樣的生活。後面我會具體講述。
此時此刻,我考慮的是漫山的積雪和威脅著村民和羊羔的狼群。我想起那時的一句法國諺語:“如果你住在奧弗涅省,那巴黎對你來說,就是望塵莫及的地方。”我是個貴族,而且是惟一一個騎馬配槍的貴族。因此,對所有的村民來說,向我抱怨狼群的危害,並懇求我除害,是很自然的事。
這是我的責任。
我也不是說對狼群毫無畏懼。在我的生命中,我從沒有見過或聽說過狼對人的襲擊。
我原本可以把那些狼毒死,然而,類的匱乏使我不能讓狼的
攙上毒素。
於是,在一月的一個極度寒冷的清晨,我全副武裝,開始對那群狼個個殲滅。我有三把明火槍和一支很的步槍。我把它們和我的
瑟槍,以及父親的長劍統統帶上。在我離開城堡之前,我又在我的裝備里加上幾樣舊式武器,雖然這些我以前從來不用。
我們的城堡裡有很多舊式盔甲。自十字軍聖路易斯時代以來,我的祖先曾經披著它們進行過無數次偉大的戰役。在牆上這些丁當作響的雜物上面,掛著無數的長矛、戰斧、連枷以及狼牙。
那天早晨我拿了一大的狼牙
——一
被嵌入了尖頂的大
。我還帶上一個尺寸適合的連枷,那是一條連有鐵球的鏈子,可以用爆發力向敵人揮去。
請記住,那是18世紀。那時的巴黎人,常常戴著白假髮,穿著高跟緞子拖鞋,踮腳走路。他們常用鼻菸,然後用繡花手絹輕輕地擦擦鼻子。
將要出門打獵的我,穿著生牛皮靴子和鹿皮大衣,馬鞍上掛著古代的武器。兩隻健碩的獵犬伴我左右,它們的脖子上套著帶刺的項圈。
那就是我的生活,看上去像是活在中世紀。我很清楚,街道上那些打扮入時的遊人一定會覺得我們很奇怪。巴黎的貴族稱我們鄉下貴族為“抓兔子的人”當然,我們可以嘲笑他們是國王和王后的走狗。我們的城堡已經屹立了千百年,即便是偉大的黎留大主教,都未能在戰爭中將我們的古堡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