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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梅瑞姆大惑不解。
“這有什麼可怕的?它們是我的朋友,難道和自己的朋友聊天兒也可怕嗎?”
“你真是和它們聊天兒?”莫里森不由得提高了嗓門兒。
“你聽得懂它們的話,它們也聽得懂你的話?”
“當然了。”
“可它們是可怕的野獸,是低級動物。你怎麼能說它們的語言?”
“它們既不可怕,也不低級,”梅瑞姆回答道。
“朋友,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先生把我帶回他的莊園之前,我在它們中間生活過許多年。那時候,我只會說猿語,別的話都一竅不通。現在,難道僅僅因為我暫時生活在人類之中,就不認兒時的朋友了嗎?”
“暫時!”莫里森驚訝地說。
“你難道有朝一還要回到叢林裡嗎?哦,得了,別說傻話了!虧你想得出、別騙我了,梅瑞姆小姐。你以前一定對這些狒狒很友好,所以它們不傷害你。至於你曾經與它們為伍,完全是騙人的鬼話。”
“不過,我確實曾經與它們為伍,”姑娘十分認真地說。看到這位年輕的紳土神、語氣都
出一種恐懼,她很是得意,便想繼續戲
他,拿他開心。
“是的,我幾乎赤身體在巨猿和比較小一點的猿中間生活。我在大樹上棲身,抓住小一點的動物,就生
活剝。我還和克拉克、阿赫特一起去打羚羊、黑熊。我敢坐在樹枝上,朝雄獅努瑪做鬼臉,扔樹枝,氣得它大吼大叫,把地都震得亂顫。
“克拉克在一株參天大樹上給我搭了一座窩棚,他給我帶回野果、鮮。他為我而戰鬥,待我如兄長。在我碰到先生和‘mydear’之前,不知道還有誰像克拉克那樣關心我。愛護我。”梅瑞姆的聲音裡充滿了思念與渴望,幾乎忘記了她是在逗莫里森。她只想著克拉克。最近一個時期,她似乎不常想起他了。
有一會兒他們都沉默著,各想各的心事。姑娘想著那個神一樣英俊勇敢的青年,一張豹子皮半遮著他那光滑的棕皮膚。每次獵歸,他都樂樂呵呵,十分
捷地穿枝過葉,把好吃的東西送到她的面前。在他的身後,是那隻
滿身、力大無比的巨猿。她——一梅瑞姆又笑又叫,蕩著那座綠蔭覆蓋的“閨房”前頭的樹枝,歡
他們凱旋而歸。記憶之中,這是一幅多麼美麗的圖畫!叢林生活的另外一個側面,卻很少闖入她記憶的屏幕——那陰森可怖的漫漫長夜,那
溼、寒冷、極不舒服的雨季,漆黑的夜幕下野蠻的食
動物發出的令人
骨悚然的嗷叫,豹子席塔、毒蛇黑斯塔防不勝防的襲擊,蚊蟲的叮咬,還有讓人討厭的爬蟲…因為,明媚的陽光,快樂的嬉戲,自由的叢林生活,最主要的是克拉克的友情把這一切都沖淡了。
莫里森的思想一片混亂。他突然意識到自己一定是愛上了這個姑娘。可是在她剛才主動講出她的身世之前,他幾乎對她一無所知。他越想這件事,越清楚地覺到自己是愛上這個梅瑞姆了,而且差一點向她求愛,把家族高貴的門第和她聯繫到一起。他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暗自慶幸沒有莽撞行事。不過,他還愛她。按照尊貴的莫里森·貝尼斯先生的處世哲學,沒有必要因為她出身卑賤而小瞧她。可是,他絕不可能和她結婚,就像不可能和她的狒狒朋友結婚一樣。對於梅瑞姆,能夠得到他的愛已經是一種極大的榮幸。至於婚姻,他當然要到他那個上
社會的社
圈子裡締結。
一個曾經與猿猴為伍的姑娘——她自己“供認不諱”幾乎赤身體跟它們生活在一起——不可能有什麼貞
觀念。倘若給她
愛恐怕不但不會惹她生氣,還足以滿足她的全部希望和要求。
莫里森·貝尼斯越想越覺得這將是充滿騎士神的、毫無自私自利之心的舉動。歐洲人要比愚昧無私的美國人更能理解他的這種觀點。那些美國佬沒有什麼等級觀念,也不相信“國王永遠沒錯兒”這樣一個事實。在歐洲,他甚至無需辯解,世人就會相信,梅瑞姆倘能生活在他倫敦府邸的奢華之中,擁有他這樣一位年輕士紳的厚愛和金額巨大的銀行支票,遠比和一個跟她社會地位相同的人正式結婚幸福。不過在走這步之前,有一樁事情他希望得到明確的答覆。
“誰是克拉克和阿赫特?”他問道。
“阿赫特是一隻瑪幹尼,”梅瑞姆回答道。
“克拉克是一隻塔瑪幹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