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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裡的喜筵正進行著。
新郎新娘臉上洋溢著笑,同一桌桌的賓客敬酒。
徐晴趁眾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新人身上時,偷偷溜了出去,躲在飯店側門旁的天休閒椅上,大大地
了口氣。
“呼!真是要命!是誰發明高跟鞋這種東西?簡直是殘害現代女!真搞不懂為什麼那麼多女人甘願受這種折磨?”她喃喃咒罵著。
她迫不及待地脫掉腳上的束縛,皺著眉低頭看著已經磨破皮的腳踝。若不是穿著裙子,她早就蹺起腿對著傷口頻頻吹氣了。
“要是被警局裡的同事看對我這身打扮,不笑掉他們的大牙才怪!”她心裡慶幸沒有告訴同事今天她妹妹結婚,更沒有邀請他們來臺中吃喜酒,否則她就成了警局裡每個人茶餘飯後的笑柄了。
今天她穿著一襲純白連身小禮服,應母親的要求裝出一副淑女的樣子,強笑應付那些母親硬是介紹給她的男子,心裡已不知大喊幾回救命了。
要不是妹妹與媽媽串通一氣,非要她在婚禮上穿禮服出席不可,她怎麼可能打扮成這樣供人觀賞,還跟一群阿諛諂媚的男人坐在一桌?整晚嘰嘰咕咕地說個不停,眼神像在挑古董似地盯著她瞧,若不是為了顧及家人的面子,她早就發火走人了。
她坐在椅子上,抬著漸漸不再疼痛的雙腳,說什麼也不要再套進那不符合人體工學的高跟鞋裡。她心裡琢磨著乾脆就這樣赤著腳坐計程車回臺北,換掉一身不自在的衣服,泡個熱水澡,再大剌剌地躺在軟軟的上。
想到這裡,她嘴角不自覺地揚起了笑,想像著自己正舒服地躺在家裡的上。
這時,身後突然竄出一個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起她身旁的皮包,迅速竄逃而去。
徐晴赫然一驚,沒想到竟會遭搶,但她是個受過訓練的女警,反應迅速地起身追趕,可是因為身穿窄裙讓她無法跑得快,原本心中就有著一股怨氣的她此時更是怒火中燒,她魯地撕裂裙-,光著腳怒氣衝衝地追逐著搶匪。
“你給我站住!”她大喊著,“連警察的皮包都敢搶,有種你就別跑!”搶匪聞言不猛力加快腳步,驚慌失措地竄逃著。
“媽的,怎麼這麼倒楣,盯了一整晚,竟然惹到女條子!”眼看就要被追上,他愈來愈緊張,“靠!穿成這樣還跑得這麼快,她是不是女人啊?”他忽地閃身竄進一旁的小巷裡,企圖藉著複雜的巷道擺脫她。
“站住!別跑!”徐晴赤著腳追進巷子裡,腳底的刺痛減緩了她的速度。可惡,要不是這樣,她早就追上那個混蛋了!
搶匪見無法擺脫她,很快的竄出巷道,打算攔下一輛計程車。
徐晴強忍著腳底的疼痛跟著衝了出去,沒想到跟一個正從巷口走過的人撞個正著,砰的一聲,那人被她撞倒,兩個人一上一下倒在地上,哀號出聲。
徐晴強撐起身子,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搶匪坐上計程車離去。
“該死!最好別被我抓到,否則一定讓你死得很難看!”她氣憤地一拳往下重重捶了一記。
“啊!”底下傳出一陣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