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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梦三很珍惜地戴上其中一只手套试试看,那只手的掌心上有一条旧的伤痕,一直到他死的时候还在那儿。
“你又花钱了?”他说。
“钱是用来花的”蓝月儿回答说。她把帽兜褪下,脸凑到镜子前面,用一支由狐刷在脸上扫上胭脂。她的头发剪短了,烫成
漫的波纹。她用手指在两片嘴
擦上鲜红
的口红,
上有一滴干了的血迹,她把它抹走了,咕哝道:“这酒不好喝。”她眼里却有了一丝丝醉意。这时,她从镜子里看到大妈妈坐在化妆问的一把椅子上,那双锐利的眼睛正朝她望过来。她有点心虚,假装没看见,半转个身,
下斗篷。她穿在里面的是一袭蓝丝歌衫,像向晚的天空,在脚踝泛起波
,脚下是一双白
缎布尖头高跟鞋。她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在颈子上绕了一个圈,垂到
际,那儿缀着一条珍珠
带。然后,她在耳背
上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匆匆走上台。
她唱轴,一上歌台,掌声如雷。她站在台上,下面黑
的坐
观众,她身后有一个小乐队为她伴奏,当然也有但梦三的七弦琴。
乐城是个繁华古城,有一座华丽的歌厅,大妈妈不用把自己的帐篷带来。
她唱歌的时候,蓝蝴蝶在她头上飞舞。它们成了她最亲密的同谋。她能召唤它们,情非得已,她并不想把它们变成恶的蝴蝶,像她自己。
她只要每隔几天一点血就够了,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她也不像酗酒的人愈喝愈多,她不酗血。然而,她有时觉得自已就像活在
间的一只老鼠,鬼祟又卑微,惟有唱歌的那一刻,她才能够遗忘这一切。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难道要躺进古墓里,跟尸妖同眠吗?那个所谓神王也并没有来找她。母亲的幽灵再没有出现。滚滚红尘,她只晓得一个地方,就是大***歌舞团。
五年来,听过她歌声的人,说她宛如夜莺啼唱“蓝夜莺”的名字不胜而走。乐城的歌厅也因此重金礼聘她和歌舞团来表演。然而,这些虚名于她毫无意义。她唱歌是为了忘记。她赚到的钱都慷慨地花,送礼物给歌舞团里的姐妹,甚至要资助妙妮聘杀手干掉那头吃掉她情人脑袋的狮子。
她花钱也是为了忘记,像今天,在乐城河畔那一排亮晶晶的店铺里买东西时,有那么一刻,她觉得自己本是个普通女子,也是很容易受到浮华与物质的
惑。
然而,这诡异的命运似乎有意开她的玩笑。她吃下去的是血,吐出来的是歌,她的歌竟愈唱愈好,好得连自己都吃惊。她更发现自己比往昔更美,所到之处,不论男女,都会回过头来痴痴地看她。那一刻,她心里竟会觉得快乐。难道她跟魔鬼换了灵魂?
这个夜晚,她唱完最后一首歌,唱的是一个女子对远方情人的思念。曲终人散,舞台上的灯火熄灭了,每次到了这一刻,她重又变回一个孤独的形影,怀念着血之躯的单纯和幸福。
3一列马车隆隆地驶过已入睡的街道,扬起了灰蒙蒙的沙尘,迈向乐城河的堤岸。这是送歌舞团回逃陟船去的车。蓝月儿和大妈妈坐在其中一辆马车的黑布篷里。
她们身上裹着斗篷,并排而坐,两个人中间隔着一点距离。
“这古城好漂亮”大妈妈开口道。
“嗯”蓝月儿像耳语般地回答,眼睛飘到窗外。
“听说原来不叫乐城,叫乌有乡”蓝月儿不由得笑起来,说:“听上去就像桃花源”但她比较喜原来的名字。
“乌有乡…”她心里哺哺道。
“未来一个月的门票都卖光了”大妈妈说,脸上略带微笑。
“是吗”蓝月儿依然语似的回答,有点漫不经心。
“你今天晚上喝了酒吗?”大妈妈突然问,眼睛柔和地注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