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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説,有《平家物語》①的課外講座,想留下來,可家裏不允許。”
“是嗎?久等了?腳麻木了吧?”銀平把久子抱到膝上。光天之下,久子有點靦腆,滑了下來。
“老師,這個…”
“什麼,錢?怎麼啦?”
“我偷來給您的呀。”久子閃爍着炯炯的目光。
“二萬七千圓呢。”
“是令尊的錢嗎?”
“母親的錢。”
“我不要。馬上就會發覺的。還是放回去吧。”
“發覺的話,點把火將房子燒掉好嘍。”
“你又不是蔬菜店的阿七②…哪有人為了二萬七千圓就燒掉值一千多萬圓的房子呢。”①《平家物語》,本中世紀的著名歷史演義小説。作者不詳。
②蔬菜店的阿七,是傳説故事的主人公。相傳她是江户本鄉駒入蔬菜店主市左衞門的獨生女,遇上天和二年十二月的大火災,逃到某寺院裏避難,同寺院的小和尚產生了愛情,小和尚以為放把火毀掉寺院,兩人就可以出走,事情未遂,被處以火刑。
“這是母親揹着父親積攢的私房錢,她不會嚷出去的。我也再三考慮才偷出來的。既已偷出來又把它放回去,那就更可怕了。一定會全身顫抖,被人家發覺的。”銀平收下久子偷來的錢,這不是第一次了。不是銀平出謀劃策,而是久子自己的主意。
“老師嘛,勉強可以維持生活。我有個學生時代的朋友,他是一家公司經理的秘書;那經理叫做有田,這個朋友不時讓老師為經理撰寫講演稿。”
“有田先生?
…
那人叫有田什麼?”
“叫有田音二,是個老人。”
“唉呀,是我這個學校的理事長吶。他…家父就是拜託有田先生幫我轉校的。”
“是嗎?”